各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6年度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完成的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参照《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中的征集范围。
二、征集数量
每单位征集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项以内。
三、征集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更名大学、软科排名、新兴交叉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类别建设、学位点评估等研究生重点工作,做好教学成果奖的思考、谋划、建设、打磨、遴选、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与其他学校(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可联合申请,所有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牡丹江师范学院。
(三)作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完成人仅限申报1项,本科和研究生不可兼报。
(四)材料审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申请书和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与其他申报材料和以往报送参加省级评审成果的重复性进行初审。研究生学院联合组织复审。对存在人员和材料重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相应推荐资格。
(五)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征集时间
(一)2025年4月18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包括《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及附件(附件1-1)、《2026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1-4)。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各二级学院的行政用章和党委用章,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研究生学院将择优遴选推荐的成果,重点培育和支持有潜力有竞争力的项目。
联系人:曹书,15846781289
邮 箱:msyyjspy@163.com
研究生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