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在综合楼12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长、党委副书记、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李春江主持。
会上审议、宣布了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并审议决定聘任于海英等26人为我校相应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决定聘任徐国超等305人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了2021年导师研究生招生资格,决定授予于金焕等6名研究生相应硕士学位,决定授予王丽婷等15名继续教育本科生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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