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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 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
2016-09-01 10:14  

为了使硕士研究生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实践及学术活动,顺利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等,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了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一、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是对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依据。同时,它也是教育部对学位与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是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严格遵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注重学科规范前提下,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

三、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内容

导师应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实践活动、学术活动、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一)个人简况、具体培养目标及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个人简况主要记载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工作、科研经历和现有的专业基础;依据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结合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本人研究方向应为师生互选时已明确的个人研究方向。

(二)课程学习计划

严格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硕士研究生应修的学位课、选修课、补修课的具体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及考核方式。选定的所有课程应以全校统一的开课时间安排为准,课程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课程学习计划”中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按照导师意见执行。

(三)必修环节

1.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形式分为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两种。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必须合格方能取得学分。各学院要明确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办法等。

2.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要明确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总体安排,包括学术活动的次数、内容、时间、形式、考核办法。

3.开题报告

需明确开题报告的时间。(参照《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四)文献阅读

导师及硕士研究生个人为完成培养目标或学位论文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需完成的读书计划。如所列书目多,可以增加附页。

(五)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学位论文要求,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工作部分)上对完成论文的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研究计划的主要内容、查阅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提交开题报告时间、论文研究进展的各阶段时间安排等做出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六)其他

导师和硕士研究生本人对于外语水平、发表论文、学术报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硕士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五、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的依据,应严肃对待,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

《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学科组、各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将原件交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工作秘书,报送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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