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含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和周围环境监测设备)调试完毕,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进入候考区等待复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确保网络复试空间环境独立、整洁和安静。除必要的复试设备、纸张、文具及报考专业要求的工具材料外,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纸质材料及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进行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过程中考生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屏录像录音,复试内容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8.网络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主动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9.复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退出网络复试现场。
10.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