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具有相对独立职能的教学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学科建设的新思路及研究生教育的新模式。
研究生学院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组织制订并落实学科建设规划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负责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评选、申报、管理;
(二)协助学术委员会做好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拔及考核工作,做好服务和管理;
(三)拟订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学位点申报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的招生、教学、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
(五)根据招生工作计划,负责命题、判卷、复试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专家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负责研究生学籍、培养、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等管理工作;
(八)加强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形势、政策教育;
(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