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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就业信息专栏(第三十四期)
2021-05-21 11:24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

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dl.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二)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网上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对所上传资格材料不清晰或资格存疑的考生须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网上及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为:01011、01012、01023、01024、01027、01041、01042)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和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具体退费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报名及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 日9:00至2021年6月3日16:00

报名网站:https://dljy2021.ibaoming.net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政策加分人员可直接现场报名同时确认加分。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9:00至16:00,地点:道里区安化街103号422会议室。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6)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7)核酸检测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541404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三)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至2021年6月1 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信息。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说课内容从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中拟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社局党政办公室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517678。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备注:相关附件进入官网进行下载,网址为

http://www.hrbdl.gov.cn/daoli/zwgk/xxgkml/tzgg51/1571033/index.html

 

二、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系统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1人,全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

http://www.harbin.gov.cn

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lan.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3年5月2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位代码为:210107、211602、211702、211802、211905、212002、212003)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和未报满的岗位,可发布招聘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至2021年5月28日16: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

http://hl2021.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

  0451-57335645。

 技术支持电话:

  400-1629-400。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至2021年5月29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面试结束后,到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务费。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10.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聘用计划10%的名额招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符合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人文历史、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322730。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备注:相关附件进入官网进行下载,网址为

http://www.hulan.gov.cn/art/2021/5/14/art_14157_1104023.html


三、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岗位教师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备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生、特长生及预科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原则上,应聘教师岗位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其本科及硕士专业所在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应为B+及以上。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教师岗位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依法依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在2021年5月和2021年10月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在此期间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查询具体招聘岗位,下载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报名表》中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ssjsbm@hrbust.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签字并盖章的《报名表》(附件2);

②签字并盖章的《鉴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

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⑥《报名表》中填有论文、项目、著作、获奖等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⑦外语等级证书;

⑧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将以上材料粘贴至《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单位+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专业教师+姓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在2021年5月和2021年10月分两次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通知时间为准。

2.学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通知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教学主楼E区0423室。

2.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原件、《鉴定表》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6.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的通知。

(四)考试

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四、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

五、相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附件进入大连理工大学自行下载,网址为:

http://news.hrbust.edu.cn/info/1058/21403.htm

七、招聘数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八、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九、相关附件

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计划表》

2.《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3.《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PPT模板》

 

四、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聘原则  

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46年,是省首批优秀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2017年11月与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合并重组,2019年9月与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并重组,2018年5月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并入。学院在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共设三个校区,开设25个普通高职专业,建有铁道类专业群、城市轨道类专业群、信息技术类专业群、粮食工程类专业群,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6760名,铁道专业综合办学实力和人才培养规模位于同类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具体详见学院主页

(http://www.hlcp.com.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四)应聘人员应为第一学历是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学历及以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即到2021年3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与通过笔试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七)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学历条件、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计划。

(八)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计划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完成报名,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名信息一律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链接进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下方人才招聘专栏。由应聘者在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模板范例要求提交学历、经历、业绩等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因应聘者原因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5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26日期间登录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主管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面试不设岗位比例,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三)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份、2张同版近期免冠蓝底照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本科及本科以上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由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3.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4.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一份。

5.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6.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

7.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考试总成绩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5.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6.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0

电话:(0452)8085616 8085617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

吴老师  曾老师 (0452)8085620

八、相关附件

附件:

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计划表》

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5.《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6.《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实验员报名表》

备注:相关附件进入官网进行下载,网址为

http://www.hlcp.com.cn/web/xshi/News_View.asp?NewsID=2095

 

五、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1年宁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宁安市第一中学、宁安市朝鲜族中学、东京城林业局第三中学、宁安市朝鲜族小学招聘对象需具有统招、应往届(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宁安市幼儿教育中心岗位、宁安市朝鲜族幼儿园岗位招聘对象需具有统招、应往届(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考生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6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6.报考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地理、心理学,宁安市朝鲜族小学体育,宁安市朝鲜族幼儿园幼儿教师(双语)岗位的考生,需具备双语(朝鲜语、汉语)教学能力。

7.报考考生均需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和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宁安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9.加分政策。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享受政策性加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

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性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和其他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在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

(https://ningan2021.ibaoming.net),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考者按照要求直接上传下列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

(7)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证书;(8)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1M)。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和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一并进行,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00——2021年5月25日16:00,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开通支付宝,通过支付宝在线缴费,按照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正常缴费考生可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聘用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均可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报名者未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现场确认、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资格。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0453-7683842

  技 术 咨 询 电话:

  400-1629-40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以百分计、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政策性加分。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

   1)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政治、地理:普通高中本学科教材内容。

   2)体育: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心理: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

   4)学前教育:本学科专业基本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照网站公告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查询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和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资格确认工作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宁安市幼教中心、宁安市朝鲜族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心理学岗位面试方式为案例分析。报考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地理、心理学岗位及宁安市朝鲜族小学体育岗位、宁安市朝鲜族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双语)岗位需进行双语教学(汉语和朝鲜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发布。

   4.公布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当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当面试和笔试成绩都并列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人选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考核、体检

   1.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由人社部门和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等原件并审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报到上班,试用期为12个月(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的拟聘用人选,如2021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考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贯彻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需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

    0453-7683842

   监督举报电话:

    0453-7684520  

   监督举报邮箱:

    najwpzjtj@163.com

七、其他

本公告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备注:相关附件进入官网进行下载,网址为

http://www.ningan.gov.cn/view.php?id=544129#view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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